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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山东费县“遭前夫婚内投毒案”当事女医生刘畅(化名)处获悉,日前她收到费县卫健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依据该案二审判决结果,该局注销了刘畅前夫、原费县梁邱中心卫生院医师高某森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目前正依法办理开除其公职手续。
据刘畅介绍,今年2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她将高某森偷拿医院药品,院方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调查人员未尽详细调查义务,致使高某森逃脱法律制裁达4年之久的问题反映给了费县卫健局,要求处理涉事人员。
6月25日,费县卫健局就其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书。
2023年6月14日,依据高某森二审判决结果,费县卫健局依法对其执业医师资格证进行了注销。目前,该局正依法办理开除其公职手续。
费县卫健局此次调查认为,梁邱中心卫生院药剂人员未严格执行查对、对处方审核工作不严谨、存在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情况,相关科室药品管理存在漏洞;县卫健局和梁邱中心卫生院调查人员存在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费县卫健局调查发现,当年高某森所在儿科药品管理混乱,高某森多次将大量科室药品带出院外,存在较严重的管理漏洞。该科时任护士长对“科室结余药品”“科室备用药品”表述不清,导致高某森私拿药品的来源无法准确界定。
据费县卫健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显示,对于高某森外罚文件中药品来源为科室结余、科室备用表述不一致问题,当年调查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未第一时间固定原处方问题,李某免职的文件未按程序送达本人且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的问题,时任梁邱中心卫生院儿科护士长对“科室结余药品”“科室备用药品”表述不清问题,均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费县卫健局拟对时任梁邱中心卫生院分管药剂工作的副院长崔某及时任院长助理、儿科主任李某军给予行政警告;对科室药品管理不严格的时任儿科护士长朱某霞给予行政警告;对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时任药房主任李某、工作人员刘某妮给予行政警告,对时任药房工作人员黄某、耿某、曹某给予通报批评。
另外,费县卫健局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的调查人员及监管责任不到位人员作出处理,拟免去赵某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科长职务,并给予诫勉处分,对时任分管负责人王某军给予诫勉处分,对调查组成员施某、杨某、邱某给予通报批评。
“当年梁邱卫生院和费县卫健局敷衍调查的行为,导致刑事案件几年时间未能破案,误了我六年青春,相关涉事人员仅仅行政警告、通报批评了事。”对于此次调查处理结果,刘畅表示不能接受,她拟向费县人民政府或临沂市卫健局提出复查申请。